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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及谈判药品使用认定优化流程

发布时间:2023-07-19 17:23 本文来源: 社会事业部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方便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以及谈判药品使用认定和购药报销环节,市、区医保中心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将门诊慢特病及谈判药品结算和申办认定工作下沉到医院,为此医院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服务并且优化了该工作的管理及流程,成立了慢病管理中心和患者服务中心。为最大化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发挥患者服务中心优势,目前由患者服务中心承接门诊慢特病及谈判药品申办流程工作,现将原有慢病申办认定流程做以下修订。

    一、申办人员范围

在我院申办门诊慢特病及谈判药品人员为白银市市本级职工、白银区城镇职工以及白银区城乡居民。

二、申办流程

(一)患者或家属至患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需准备个人相关资料,携带身份证并缴纳10元复印费至病案室复印住院病例(非本院住院治疗的提供相应医疗机构病历),领取所需表单资料后至具有认定资格的责任医师处填写诊疗方案。患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相关专业责任医师后告知患者去门诊诊室或病房医生办公室找责任医师。

(二)医生在认定疾病病种以及制订诊疗方案时需详细了解患者身体状态,病情发展及治疗的具体情况,尤其需要做康复、心理问题评估、用药有无禁忌、限定支付、国谈药品需定期评估等问题,必须询问患者本人,在医生评估以及诊疗方案填写完成后,后续办理流程可由患者服务中心代办。

(三)诊疗方案填写完成后,患者将申办资料交至患者服务中心,患者服务中心协助复印患者身份证及医保卡,完善个人资料的填写,嘱患者5-7个工作日来领取审核后资料。   

(四)患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集2-3天的资料后,交至医务科以及价格与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审核(谈判药品还需临床药学科审核),价格与医疗保险管理科将符合门诊慢特病以及谈判药品使用认定标准的患者资料提交市医保服务中心备案,不符合认定标准的需注明原因。

(五)由患者服务中心将审核认定成功的《白银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就医证》、《白银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就医证》、《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以及审核未通过的患者资料统一发放至患者。

(六)确实因各种原因不能回本地的市域外需要办理门诊慢特病或者谈判药品的患者,可提供相关资料,邮至患者服务中心,由患者服务中心代办,相关科室审核备案后,患者服务中心将认定资料邮寄至患者。(必须经责任医师许可方可代办)

三、门诊慢特病申办及谈判药品使用认定和结算人次

四、经办流程图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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